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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作业管理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1-09-17 13:24

为更好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作业管理,有效推进校内减负提质工作,根据《教育部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做出相关规定。

一、严控书面作业总量。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各学科家庭作业量合计不得超过一个小时(学生平均速度)。

二、教师指导学生作业。认真抓好课堂教学,做到精讲、精练,向课堂要质量,转变教学观,在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同时确实提高教育质量。优化作业的设计,创新作业的形式,积极探索实践性作业、弹性作业、跨学科作业。不布置机械重复性作业。对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并调整作业量。

三、各科教师均严禁用手机布置作业,也不能布置学生需要利用手机完成的各类作业。

四、教师及时批改作业。按学校规定做到:凡是布置的作业一律全批全改,不以张贴答案、家长签字、家长批改、学生互批等形式代替教师批改;作业批改及时,未经批改的作业本不发给学生;作业批改与教研室的评价标准、批改符号和改错格式统一;评语工整,评价科学且富有激励性。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202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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